為什么有的營執照沒有體現注冊資本
營執照沒有注冊資本的情況,有著以下兩種: 1、這個《》是一間分公司的營執照,分公司是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因此無注冊資金。 《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執照。分公司不具有,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2、因為有些《營執照》的經營者,其法律上的單位不是法人,是,其辦的企、個體戶需要以其個人全部資產或者家庭全部資產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與申請了《企法人營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只需要承擔有限責任有本質上的區別。因此不需要在《營執照》上顯示注冊資金。 《營執照》顯示注冊資金,一個主要的目的就是要顯示出這家公司能有多少資本去承擔民事責任風險。 例如,在辦營執照不需要像公司企那樣有注冊資金的。因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個體工商戶是以其所有資產承擔債務的。也就是說,個體工商戶是承擔無限責任的。 《民法典》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又例如,因為不是法人組織,是自然人。一樣,是個人以全部資產出資,承擔的,所以根本沒有顯示注冊資本的必要。 《個人獨資企法》第二條規定, “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為什么有的營執照沒有體現注冊資本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上一篇:自然人公司只能一個嗎
下一篇:法人代表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