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有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執照的企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被吊銷營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個人負債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八)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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