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的權利是怎樣的
隱名股東與顯名: 1、隱名股東享有權、對顯名股東無權處分的追償權等權利; 2、顯名股東記載于股東名冊,依照代持股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的權利是怎樣的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上一篇:分紅權和股權的區別
下一篇:法人財產權具體包括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