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怎么行使優先購買權
股東怎么行使優先購買權 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的含義是在同等情況下,優先股買公司股權權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東向外轉讓股權以及法院強制執行時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若是有多個股東優先購買的,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購買。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股東怎么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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