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分支機構有什么
公司法分支機構有下列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向中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屬國的公司登記證書等有關文件,經批準后,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登記,領取營執照。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審批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在中國境內指定負責該分支機構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該分支機構撥付與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對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經營資金需要規定最低限額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向中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屬國的公司登記證書等有關文件,經批準后,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登記,領取營執照。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審批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在中國境內指定負責該分支機構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該分支機構撥付與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對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經營資金需要規定最低限額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法分支機構有什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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