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東權利有哪些
股東主要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會并進行表決的權利。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股東有權通過股東會選舉公司的董事或者監事。 (3)依法轉讓出資或股權的權利。 (4)知情權。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等。 (5)建議和質詢權,股東有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6)股利分配請求權和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 (7)新股認購優先權。 (8)提議召臨時股東會的權利,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臨時會議的,應當召臨時會議。 (9)股東會的召集和主持權。 (10)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11)請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法股東權利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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