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事變更需要多久
公司監事變更需要多久 公司監事變更沒有時間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公司監事變更流程是: 1、召股東會 (1)召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2)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第(二)項,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2、形成會議決議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二條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監事變更需要多久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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