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三者都有什么區別
1、法人是什么 法人組織不是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通俗來講是一個組織,在法律上,一個單位就是一個“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見的公司就是一個“法人”。像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合作社等,而合伙企、個人獨資企、個體戶不是法人。 2、法人代表是什么?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權辦理某個或某些事項的代理人。 比如單位要辦一件事,可以派單位里的任何一個人去,但是需要出具書面證明,而任何一個被單位派出去辦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單位可根據需要隨時更換,這個代理人并不是固定的可以隨時更換。 3、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按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這個比較比較容易知道,公司的營執照上都有法定代表人一欄,法定代表人經過工商局審批后不能隨意更換,一般都是董事長或者廠長之類的。 法定代表人更具有權威性,只是法定代表人不是誰都可以當的,有以下情形的企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1、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被限制行為能力的; 2、正在執行刑罰或者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執照的企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被吊銷營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是91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三者都有什么區別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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