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不出資怎么成為股東
自然人不出資怎么成為股東? 出資并非是認定股東資格的唯一條件。股份還可以贈送,股東也可以用知識產權出資。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一)原始取得 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為兩種情形: 1、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通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2、設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二)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也稱為傳來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并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受人就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賴于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般來講,股東資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處分性,法律所禁止處分的股份不能構成善意取得; (3)須從無權利人處取得,如果轉讓人為正當權利人,則無需啟動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時主觀上善意,無惡意或重大過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讓與人無權利之事實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權; (5)依法律規定的股票轉讓方法取得股票,記名股票以背書方式取得,無記名股票交付即可。 一般來說,公司的原始股東基本上都是通過出資被認定成為股東身份的,只不過,日后都有可能陸續的增加或者減少股東成員,股東本身也有權利對自己的股權進行轉讓或者說是無償的贈與。只要是通過合法的程序成為了公司的股東,不管是否有實際出資,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