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和工商所的區別
工商局和工商所的區別 1、隸屬關系 工商所工商管理所的簡稱,是區、縣(含縣級市)工商管理局的派出機構。 工商管理局有工商所屬地、職能管轄權。 工商局,國家設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務院直屬機構。 2、行政職能 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簡稱,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在管理范圍上具有宏觀性和全局性。如全國性和省級、市級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所具有地方性和管理實務具體性。負責區、縣、縣級市工商事務。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條例》 第三條 工商所的基本任務是: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轄區內的企、個體工商戶和市場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正常的 經濟秩序。 第四條 工商所按經濟區域設立。工商所的設立,由區、縣工商局根據轄區大小、經濟發展情況和管理任務需要,提出具體方案,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工商局和工商所的區別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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