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民事主體是誰
民法中民事主體是誰? 民事主體包括: 公民(自然人), 法人和 其他組織。其他組織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個人合伙。法人包括:企法人、機關、事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 (一)公民 一國公民指具有該國國籍的自然人。 1、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是公民主體資格的集中表現。 2、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通過自己的行為獨立行使民事權利或履行民事義務的能力。包括從事合法行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對其違法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是以其權利能力為前提的。 (二)法人 1、法人的概念和具備法人的條件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 2、法人的權利能力 法人的權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參與民事活動,取得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或資格。 3、法人的行為能力 法人的行為能力是指法人能夠以自己的行為進行民事活動,取得權利并承擔義務的能力或資格。 自然人也就是我們每位公民,法人是指公司等組織,而其他組織則是指個體工商戶等等。以上這些民事主體都有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這些權利是不能受到侵犯的,而這些義務及權利則是法律上所謂的民事客體,侵權行為中,侵犯的則是這些民事客體,即財產、人身權益。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 民法中民事主體是誰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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