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地址要求有哪些
一、公司注冊地址要求有哪些 1、公司的住所(經營場所)欄應填寫詳細地址。 2、產權人應在“產權人證明”欄內簽字、蓋章。產權人為單位的加蓋單位公章,產權人為的由本人簽字,同時提交由產權單位蓋章或產權人簽字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3、對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產權證明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的,除填寫本表外,還應提交經區縣政府批準或授權的鄉、鎮政府、其他部門或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出具的《臨時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由場所的使用人與場所提供人簽署的不索取拆遷補償費用的承諾書。 (1)屬于使用城鎮地區未取得規劃、建設等政府部門批準建設的建筑物; (2)已被區縣政府或有關部門列入拆遷范圍但并未實施拆遷的建筑物; (3)農村地區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上用途一欄空項或商住用途位置無法識別且規劃未明確用途的建筑物; (5)臨時建設的商亭、攤點(不含郵政報刊亭、社區便民菜站)。 4、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為住所的,應當提交相應的住所證明。 (1)自建房作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交建設單位出具的施工許可證、建設許可證復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2)原屬區縣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機構調整無法再由其出具權屬證明的,可由區縣政府明確的部門出具產權證明。 (3)使用國有企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可由主管該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上級單位出具產權證明。 (4)使用科技園區(發區)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由所在區縣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出具房屋權屬證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具有出租房屋經營項目的,即經營范圍含有“出租商用房”、“出租辦公用房”、“出租商設施”等項目的,由該企提交加蓋公章的營執照復印件及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6)使用賓館、飯店(酒店)作為住所的,提交加蓋公章的賓館、飯店(酒店)的復印件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報表》以及消防部門同意使用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二、公司注冊地址注意事項 1.創初期如果資金緊張,可以選擇入駐創孵化器(集中辦公區),使用它們的注冊地址。 2.地址是可以變更的,但跨城區的稅務變更會比較麻煩,所以在選擇注冊地址時,最好先確定好城區。 3.如果創公司的注冊地址是租用的,就一定要取得并留存好租房費用發票。如果公司在后期的經營過程中沒有租房費用發票,會遇到很多麻煩,諸如、等,都需要用到以前的租房發票。 有的人認為隨便找一處地方就可以用來注冊公司地址,但其實如果是屬于住宅性質的房屋,那么就是不能被作為公司注冊地址的。而那種商兩用房,若是屬于商或辦公性質的話,則就能夠用來注冊公司,作為公司的注冊地址。要是不好尋找合適的注冊地址,建議可以通過使用虛擬地址注冊公司。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注冊地址要求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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