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失信被執行人是什么
全國失信被執行人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2013年11月14日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征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那么,全國失信被執行人是什么呢?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并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務審核中予以衡量考慮。名單涵蓋了社會各行各的“老賴”,除了賴賬大戶集中的房地產、外貿加工等行,值得關注的是,一些新興行也名列其中。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全國失信被執行人是什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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