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滿足什么條件?
許多人踏入了個人的道路,個人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申請注冊一間公司,以北京為例,北京公司有許多申請注冊公司類型,可是大多數人都挑選了有限公司注冊,下邊找邦企小編就給大伙兒詳解一下有限公司注冊都必需合乎什么條件吧,期望能夠幫到您。
一、股東合乎法定人數
(一)一般來說,法定股東數須是五十人之下。
(二)特殊狀況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能夠單獨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股東出資實施認繳制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金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金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即,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最低實繳注冊資金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金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金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金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成立公司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宜。
股東能夠用貨幣出資,還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能夠用貨幣估價并能夠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可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可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該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可虛高或是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可少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
三、股東一同制訂章程
公司章程是有關公司組織以及活動的基本規章。制訂公司章程不但是公司內部管理的必需,還是方便外部監管和交往的必需。
公司章程應該注明的事宜有: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經營范圍、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姓名或名字、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公司的機構以及產生辦法和職權及議事的規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宜與清算辦法、別的事宜。
四、建立合乎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公司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必需有自個的名字。成立公司名字時還必需合乎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就是指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
五、有固定生產經營地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生產經營地能夠是公司的住所,還可以是別的經營地。生產經營條件就是指與公司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條件。它們都是公司從事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成立公司的起碼要求。
有限公司注冊條件小編現已給大伙兒厘清了,想要申請注冊在申請注冊有限公司的人能夠先了解申請注冊條件以及注冊流程,這樣成功率會更高!
一、股東合乎法定人數
(一)一般來說,法定股東數須是五十人之下。
(二)特殊狀況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能夠單獨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股東出資實施認繳制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金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金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即,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最低實繳注冊資金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金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金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金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成立公司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宜。
股東能夠用貨幣出資,還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能夠用貨幣估價并能夠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可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可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該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可虛高或是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可少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
三、股東一同制訂章程
公司章程是有關公司組織以及活動的基本規章。制訂公司章程不但是公司內部管理的必需,還是方便外部監管和交往的必需。
公司章程應該注明的事宜有: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經營范圍、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姓名或名字、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公司的機構以及產生辦法和職權及議事的規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宜與清算辦法、別的事宜。
四、建立合乎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公司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必需有自個的名字。成立公司名字時還必需合乎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就是指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
五、有固定生產經營地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生產經營地能夠是公司的住所,還可以是別的經營地。生產經營條件就是指與公司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條件。它們都是公司從事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成立公司的起碼要求。
有限公司注冊條件小編現已給大伙兒厘清了,想要申請注冊在申請注冊有限公司的人能夠先了解申請注冊條件以及注冊流程,這樣成功率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