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級考試報名條件(會計師中級報名條件)
2021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各地區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北京市
現場體溫測量≥37.3℃,不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凡考前14天內到訪過有新冠病毒感染者地區的所在地級市,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考生應當在首次考試入場前72小時內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檢測資質的醫療機構或檢測機構(北京及外省市均可)進行核酸檢測(打過疫苗的考生也需要核酸檢測);未進行核酸檢測或檢測結果為陽性的,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考前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者無癥狀感染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者已治愈未超過14日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的,原則上不準予參加考試。
上海市
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1)體溫查驗≥37.3℃;
(2)上海“隨申碼”黃碼或紅碼(當日更新);
(3)“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黃卡或橙卡或紅卡(當日更新);
(4)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
(5)入境后執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滿14+7天;
(6)考前14天內有發熱和呼吸道門診就診史;
(7)考試證件及相關資料證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經現場工作人員確認有可疑情況。
重慶市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均不能參加考試
1、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
2、有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人員。
3、入境后執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滿14+7天的人員。
4、14天內有發熱和呼吸道門診就診史的人員。
5、考前測量及復測體溫仍在37.3℃及以上的人員。
廣東省
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
具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和境外旅居史者且未配合屬地完成防疫政策措施的人員;
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
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但尚在隨訪醫學觀察期內。
浙江省
考生為已滿出院后健康隨訪期的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既往無癥狀感染者,以及考前14天內有過發熱、干咳、乏力、咽痛或腹瀉等癥狀者,應當另行提供本人準考證上載明的考試日前48小時內由當地具檢測資質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或證明,且健康碼、行程卡均為綠碼、體溫常的,方可參加考試。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考前21天內從中高風險地區和境外來浙返浙者、處于出院后健康隨訪期的病例,以及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居家健康觀察期、日常健康監測期未滿者,均不得參加考試。
江蘇省
考試當天持“蘇康碼”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非綠碼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入場時持綠碼但檢測體溫異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癥狀的,應引導至臨時隔離檢查點,由醫務人員復測體溫和排查流行病學史,判斷為可疑病例的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并報當地疾控部門進行處置。
山東省
考生屬于以下情形的,原則上不準予參加考試:
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和尚在觀察期的密切接觸者(含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
開考前14天內有發熱、咳嗽等癥狀未痊愈且未排除傳染病及身體不適者;
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滿21天者;
14天內有發生本土疫情的地區的考生。
考生進入體溫檢測區后,由工作人員持測溫槍進行體溫檢測,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下一區域。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應退出體溫檢測區,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不得考試。
青海省
若體溫超過37.3℃,需現場接受3次體溫復測,如體溫仍超標準,確屬發熱的,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綜合研判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不得進入考點。
無法提供健康證明的,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體溫37.3℃以上,出現持續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海南省
經現場測量體溫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得進入考點。
江西省
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考生,應退出體溫檢測區,適當休息后再次接受測量,測量三次仍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
持有的健康碼非綠碼或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有高中風險等級地區以及境外旅居史且處于健康觀察期間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廣西
凡篩查發現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人員、入境后執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滿14+7天的人員、14天內有發熱和呼吸道門診就診史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如在參加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應及時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引導,至指定地點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綜合研判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由專人負責帶至臨時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不具備相關條件的,不得參加考試,并按相關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湖南省
以下人員不允許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1、不能提供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2、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或健康碼非綠碼的。
3、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可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但兩次體溫異常(≥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癥狀,且經有關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評估后認為不可以參考的。
四川省
如有以下情況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一)在考前14天內有境內中、高風險地區,考前21天有國外境外旅居史,或天府健康碼為“紅、黃”碼的人員。
(二)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疑似病例、復檢陽性人員、無癥狀感染者等流行病學史處于被集中隔離或觀察期的人員。
(三)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的確診病例。
貴州省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考。
1.14天內有境內中高風險地區、港臺地區、境外旅居史的人員。
2.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和密切、次密接人員。
3.14天內有本土陽性病例報告地區(尚未調整風險等級)旅居史或與陽性病例活動軌跡有交集人員。
4.尚在居家隔離或健康監測期內的人員。
5.考試期間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人員。
6.到達我省后14天內旅居地區調整為中高風險等級的考生。
7.其他風險人員有未滿足健康申報、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情況者。
河北省
考前21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和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與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判定的密切接觸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
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所在縣(區、市),以及本輪疫情有確診病例的縣(區、市)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福建省
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考前21天從中高風險地區或境外入(返)閩者,處于出院后健康隨訪期、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居家健康觀察期、日常健康監測期未滿,以及近14天內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接觸史的密切接觸者及次密接人員的考生,均不得參加考試。
吉林省
有以下情況之一,不得參加考試:
1.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人員;
2.入境后執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滿14+14天的人員;
3.未解除居家隔離人員;
4.考前14天內有發熱和呼吸道門診就診史的人員;
5.有省外旅居史,但未提供48小時內由吉林省檢測機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
6.體溫查驗≥37.3℃。
黑龍江省
屬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1)“國務院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或“龍江健康碼”非綠碼的;
(2)不提供核酸檢測報告或核酸檢測報告結果非陰性的;
(3)體溫大于37.3℃,經現場衛生防疫專業人員評估有可疑癥狀的;
(4)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
(5)有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
(6)入境后執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滿14+7天的;
(7)14天內有發熱和呼吸道門診就診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