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股份有限公司需滿足哪些條件?提交哪些材料?
伴隨著近年來我國創業者規模地不斷擴大,我國公司注冊的數量也不斷上漲。其中,有些創業者選擇注冊股份有限公司這一公司類型。那么,注冊股份有限公司,其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又需要提交哪些注冊材料呢?接下來,本文將帶領大家對其進行簡單了解。
通常情況下,有關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所需滿足的基本條件,其主要有:
1、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稱。因此,需先到當地工商部門或在線上進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2、有符合要求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需符合法定人數,即應當有2個(含2個)以上200個(含200個)以下的發起人,且在所有發起人中,有半數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3、有符合要求的出資。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及股權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4、有符合要求的組織機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立董事會,成員要求為5人到19人。并且,股份有限公司也必須設立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同時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5、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載明“本章程與法律法規不符的,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6、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所選擇的住所應為有房產證的合法建筑,且房產證上記載的用途應與注冊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
7、從事的經營項目應符合國家規定。
以上為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所需滿足的基本條件,另外,在明確了注冊所需滿足的條件之后,有關于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所需提交的注冊材料,其主要有:
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內資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3、《公司章程》;
4、《股東資格證明》;
5、《登記注冊代理機構專用委托書》(委托第三方代理機構提供注冊服務時需提交);
6、《住所證明》及產權、出租證明;
7、《補充信息登記表》;
8、《股東大會或創立大會會議記錄》;
9、工商登記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