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辦理的六大誤區,很多老板不清楚!
注冊公司辦理的六大誤區:
1、注冊資金≠實繳資本≠公司實力
從2014年開始,資金正式改成認繳制。那什么叫認繳呢?意思就是股東承諾在某一期限內交納的資本。你的資金為1億人民幣,并不等于公司現就有固定資產一億人民幣,同時也不是公司早已給對公銀行賬戶交納了一億人民幣。只能意味著說,公司各股東在承諾的某一時間段內將資金存進公司賬戶。
注:如想要知道1個公司究竟有無做好實繳,能夠查詢公司銀行繳款單為準,或驗資報告程序。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
就拿數字的數目來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18位,一般由數字和字母構成。而注冊號是15位,純數字構成。兩者之間互不沖突,每一公司都具有的注冊號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小編教你1個區別小竅門:應當都曉得營業執照上只顯示當中1個號碼。
出現的是15位注冊號的話,那說明公司還沒有申辦“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多證合一)”。一般注冊號多用作工商內部,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各部門通用。
3、企業名稱≠永久不變
同一時間,1個公司只可以設1個名字,但不是永久不變的,企業名字能夠做好變更。
有有關規定,企業名字經核準登記注冊后,無特別原因在1年內不可變更。因一些原因變更名字的,可依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注冊號尋找相對應公司。
4、住所≠實際業務經營地
公司的住所指的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但不等同于公司實際業務經營地。存有以下狀況:如建筑業類的公司;當前已有容許一照多址的特定條件;公司地址產生變化,必須到工商部門做地址變更申請登記。
5、經營范圍≠實際經營范圍
公司經營范圍不相當于其實際經營范圍,不是說營業執照中經營范圍里面寫的內容,公司都能從事,國家限制的以外。
也不是說公司具有足夠的資質能夠從事全部經營范圍,要看該公司是不是獲得有關的行政許可或是資質證書了。
6、法定代表人≠公司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