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個體公司注冊要求
一、公司名字要求
當公司確定好名字后,可以先在工商企業信用網上查詢檢索,看是否已被他人注冊,提高通過率。
二、公司章程要求
公司必須具備的章程包括公司名稱、住所、宗旨、注冊資本、財產責任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章程的規定不能與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公司章程應當進行備案。
三、注冊資金要求
雖然現在注冊資本由實繳制變為認繳制,但注冊資本不宜過高或過低。注冊資本過高,代表著創業者所需承擔的經濟責任越大,注冊資本過小,會讓客戶覺得公司沒實力,不愿意合作。所以在進行填寫注冊資本時,一定要結合公司發展規劃且自身的經濟實力進行填寫。
四、企業經營地址要求
(一)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二)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三)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五、企業經營范圍要求
就把自己要經營的業務寫上去就好,(可簡單去網上查下怎么填)。
六、股東要求條件
成為公司股東條件:
1、自然人股東應當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
2、法人股東應當是能夠從事營利活動的法人;
3、公司不能成為自己的股東;
4、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其所在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5、相關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半數以上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參與和監督公司的經營管理。
七、對監事的要求
監事會由兩類監事組成:第一類是股東代表,為了防止司的經營管理層如董事、經理濫用權利,損害股東利益,股東必然要選派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員作為監事參加監事會。第二類是職工代表,讓職工代表參加監事會。
八、董事要求和責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九、法人職責要求
如果公司的法人和其他的人員經營的活動發生民事責任則是由個人承擔,比如法人個人或者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的名義做的相關經營活動的,如果此經營活動給其他人造成的損失,那么參與此活動的法人和相關工作人員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并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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