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的申報地點選在哪里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如您選擇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 辦理申報的,應當向您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您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選擇其中一處進行申報。如您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則向您戶籍所在地或 者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年度匯算的主管稅務機關是什么是指負責受理和處理您年度匯算相關業務的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主要負責接收您提交的年度匯算申報、受理并處理您的退稅申請、接收補繳稅款等年度匯算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點不等同于您辦理年度匯算時身處的“物理地點”。若您通過網絡遠程辦理年度匯算,信息系統會根據您填報的任職受雇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等信息確定您的年度匯算主管稅務機關。
經常居住地是什么如果您在中國境內申領了居住證的,那么居住證登載的居住地住址為經常居住地;如果沒有申領居住證,那您當前的實際居住地為經常居住地。
個稅年度匯算的內容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個稅匯算清繳在申報時主要是針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在計算的時候也是用這個數據減去6萬元和其他各項扣除等等,詳細的公式可以看看個稅匯算清繳的申報地點選在哪里內容,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點擊上方的卡片領取資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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