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個稅需有匯算清繳嗎
非居民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要匯算清繳嗎
1、非居民企業在我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如果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中所得來源地怎么確定所得來源地判斷既應該反映經濟活動的實質,又要遵循方便稅務機關實行有效征管的原則,具體規定如下:
1.工資、薪金所得,以納稅人因任職、受雇、履約的所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2.生產、經營所得,以生產、經營活動實現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3.勞務報酬所得,以納稅人實際提供勞務的地點,作為所得來源地。
4.不動產轉讓所得,以不動產坐落地作為所得來源地;動產轉讓所得,以實現轉讓的地點為所得來源地。
5.財產租賃所得,以被租賃財產的使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的企業、機構、組織的所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7.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特許權的使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個人所得稅種的工資、薪金是根據納稅人因任職、受雇、履約的所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生產經營所得是以生產經營活動實現滴作為所得來源地,其他所得的來源地就看看非居民個稅需有匯算清繳嗎中的具體內容吧,對個稅匯算清繳的內容可以點擊上方的卡片領取資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