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范圍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范圍
按照個人所得稅稅法規定: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綜合所得的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間1.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2.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時繳納的所得稅怎么做賬務處理補做計提: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行
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到"利潤分配"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上繳的時候應該借記應交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的科目進行核算,如果是結轉到利潤分配的科目里,應該借記利潤分配、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科目進行核算,關于個稅匯算清繳的內容可以點擊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范圍有哪些的卡片領取資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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