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的區別
很多人對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分不清。其實這兩個都是用來保障失業后的生活,雖然都是補助金,但是失業補助金是階段性的失業補助,而失業保險金是長期都有的失業補助。具體區別如下:
一、申領條件不同
失業保險金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是一項長期性的社會保險政策。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失業補助金簡單來說呢,是針對疫情,國家針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一種擴大化補助,相比于上面咱們說的失業保險金,申領失業補助金的條件就寬松很多了。
二、申領待遇發放期限不同
1.失業金待遇申領期限:最多24個月。
2.失業補助金最多領6個月,2020年3-12月可以申請,即使今年12月份辦的,也能領6個月。
三、執行期限不同
1.失業金執行期限沒有限制,屬于常態化社保政策。根據國家社會保險有關要求,只要符合申領條件,即可領取失業金。
2.失業補助金執行期限有限制,屬于臨時性社保政策。失業補助金是疫情期間國家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生活,而制定的一項惠民規定。
四、申領次數不同
1.失業保險金只要符合條件,可以多次申領。
2.失業補助金只能領一次。
五、發放標準不同
失業保險金: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發放,最長不超過24個月。領取期間可以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補助金:標準不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領取期限6個月。領取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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